Archive for the ‘部落格小子’ Category

想知道你擁有多少的影響力嗎?趕快報名「部落客百傑」

星期二, 4月 3rd, 2012



各位親愛的部落客:

認真經營部落格的你,絕不能錯過這項部落界的重大競賽,想了解自己擁有多少的影響力,不妨趁此機會!

「部落客百傑」由資策會所主辦,邀請各大部落格平台共同協辦,對象為部落客的一項競賽,到今年已經是舉辦第五屆了。

過往「部落客百傑」並非採取公開接受報名的方式,比較像是「資料探勘」的作法,但是今年不一樣囉!

在參考過往的經驗以及部落格平台的建議之後,首次調整為「自由報名參賽」的方式舉辦。

而另一項特殊之處在於,除了部落格經營外,這次「部落客百傑」也把Facebook與Plurk的經營納入,以整體社群經營的角度來看部落客的影響力。

要怎樣參加「部落客百傑」呢?其實很簡單--

1.      首先到「部落客百傑」的活動網站 http://ibank.ideas.iii.org.tw/index2.jsp

2.      點選上方的「我要報名http://ibank.ideas.iii.org.tw/signup_setup1.jsp



3.      再點選頁面最下方的「已閱讀並同意」,就可以開始報名流程



4.      請依照頁面的指示授權SRank的應用程式,完成Facebook認證

(可以是個人帳號,也可以設定為粉絲團,端看您平常用來與網友互動是以哪一個為主)








5.      如果有在使用Plurk的,也請完成Plurk的授權動作





(以上這兩個步驟,是為了計算「社群力」需要經過的程序,記得如果瀏覽器有設定阻擋彈跳視窗的話,要先關閉阻擋功能)


6.      然後開始填寫線上報名資料,可針對各人喜好,就美食、旅遊、時尚、親子、資訊等5項類別進行參賽項目勾選,最多勾選兩項。




7.      再來,記得最重要的是要領取「社群力貼紙」,把它貼在部落格邊欄,貼紙有分成不同款式,可以依自己的喜好選擇。



另外要提醒一下,社群力的數據會由五月份開始顯示在貼紙上,因此目前呈現的是活動宣傳訊息。

請務必要把貼紙貼在部落格邊欄,這樣主辦單位才可以計算到您的部落格相關的人氣等數據喔。


從即日起到2012/4/13下午五點之前是報名時間,只要先完成以上步驟,就可以等5/2的初賽階段開始了。

詳細的情況也可以參考「部落客百傑」的活動辦法 http://ibank.ideas.iii.org.tw/activities.jsp


平時認真經營部落格的你,想知道你擁有多少的影響力嗎?趕快來去報名參加!



部落格小子

[公告]近日部落格功能異常說明公告

星期五, 9月 9th, 2011

各位網友大家

 

近日由於部落格照片部份功能出現不穩定的異常狀況如下:

 

●修圖功能:無法修圖、修圖後無法儲存、修圖後無法顯示修圖照。

●個人照片變形。

 

針對以上功能的異常,目前工程人員已全力進行修復,但仍然需要一些時間,以便完全排除問題。 這段時間對您所造成的不便,敬請見諒!


再次感謝您對Yahoo!奇摩的支持,我們會持續努力提供更好的服務。

 

再次感謝各位網友對於部落格的使用與支持!

 

部落格小子敬上

[公告]請勿刊登日租套房、周租套房等宣傳文章

星期一, 5月 9th, 2011

各位網友大家好:

日前經台北市政府來函指示,未經合法旅館、民宿立案登記之日租服務,不得刊登廣告,部落格因屬公開可瀏覽、搜尋之媒介,亦被視為廣告,請會員在刊登文章時請注意以下事項,避免不小心違法。


1. 旅館、民宿需合法登記立案始得刊登廣告


根據發展觀光條例第21條規定「經營觀光旅館業者,應先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並依法辦妥公司登記後,領取觀光旅館業執照,始得營業。」且交通部99年12月29日0990012444號函指示:「除合法經營之觀光旅館業及民宿之外,其以不動產租賃方式經營,提供旅遊、商務、出差等不特定人有日或週之住宿或休息事實而收取費用營業者,核屬旅館業務之營業行為,應依法取得旅館業登記證,始得經營」。如刊登相關宣傳文章,請在文章內容當中標示「合法旅館登記證編號」、「合法民宿登記證號」,以符合法令要求


2. 請勿刊登「日租套房」、「周租套房」等相關未經合法申請立案之宣傳文章


目前坊間「日租套房」、「周租套房」等,屬旅館業務的營業行為,卻未依法取得旅館業登記證,為無照經營的旅館,違反發展觀光條例規定,可處九至四十五萬元,並令其禁止營業,請會員勿刊登相關未合法立案商品之廣告宣傳文章,以確保消費者權益,如果您目前有刊登「日租套房」、「周租套房」相關宣傳文章,請儘速刪除或隱藏文章,以免觸法。


為了避免消費者因消費未合法登記立案之「日租套房」、「周租套房」商品造成造成權益損失與安全疑慮,Yahoo!奇摩部落格客服人員如接到檢舉發現「日租套房」、「周租套房」商品相關文章,且未標示「合法旅館登記證編號」、「合法民宿登記證號」者,客服人員將主動移除文章,如重複違規將有可能被終止使用部落格之權利,請各位會員留意,謝謝。

相關連結:
分類廣告刊登規範
發展觀光條例

部落格小子關心您!

[公告]部落格「分享」功能上線

星期一, 5月 9th, 2011

各位網友大家好:


部落格將推出『分享』功能啦!


此功能可以讓您更快速把好內容分享到臉書、噗浪及即時通上喔!

 

分享的方式分為以下三種:

一、分享到臉書

按下「分享在我的Facebook」,系統會自動帶入標題(標題可以自行修改)、URL連結網址、圖片、相簿標題…等資訊(依分享內容不同有不同資訊),圖片的部份若部落格文章裡面有圖片,會抓取文章中的圖片讓分享使用者挑選抓取;若文章沒有圖片,則抓取使用者的個人相片讓分享使用者挑選抓取;若文章和個人相片都沒有,分享頁面就不會顯示圖片。

二、分享到噗浪

按下「分享在我的Plurk」,系統帶入UGC URL連結網址、UGC標題(標題可以自行修改)等資訊(出處可以自行修改),分享後會以標題文字超連結方式顯示。

三、分享到即時通

按下「分享在我的即時通」系統會帶入標題(標題可以自行修改)、URL連結網址等資訊(出處可以自行修改),分享後會以標題文字超連結方式顯示。

 

 

可以使用此功能的頁面包含以下三個

 

一、單篇文章頁

 

Yahoo! Blog部落格的文章上方及文章結束處皆可看到分享列,使用者看到值得分享的文章或是當自己發表完文章希望分享到其他社群網站給朋友觀賞,就可以透過分享列進行分享。

二、單本相簿頁

Yahoo! Blog部落格的相簿上方可看到分享列,使用者看到值得分享的相簿或是當自己發表完相簿希望分享到其他社群網站給朋友觀賞,就可以透過分享列進行分享。

 

三、單張照片頁

在Yahoo! Blog部落格的單一相片上方可看到分享列,使用者看到值得分享的相片或是當自己發表完相片希望分享到其他社群網站給朋友觀賞,就可以透過分享列進行分享。


 

[公告]如何在部落格中播放YouTube影音影片

星期一, 1月 31st, 2011

各位網友大家好:

 

新年要到了,大家也期待有新氣象吧?

 

近來有網友來問小子關於在部落格中播放YouTube影片的問題,小子就趁機來教學一下啦,因為YouTube改版的關係,現在預設的影片嵌入語法也不一樣囉!

 

快來看看怎麼用才能在部落格中播放YouTube的影片吧!

 

一、找到喜歡的影片

 

二、點選影片下方的「嵌入

(左圖為中文版介面)

(左圖為英文版介面)

 

三、勾取下方第三個選項「使用舊版內嵌程式碼

(左圖為中文介面)

(左圖為英文版介面)

 

四、選取內嵌程式碼後按右鍵,複製語法後,到部落格發表新文章區貼上即可

 

(左圖為中文版介面)(左圖為英文版介面)

 

是不是很簡單呢?

有在使用影片的格友們不用再擔心影片不能用囉。

 

部落格小子敬上

 

[公告]新版部落格搜尋功能上線

星期五, 10月 29th, 2010

各位網友大家好

 

部落格搜尋改版囉!

 

新版搜尋有什麼特色呢?

 

一、可依時間顯示搜尋結果

新版的搜尋提供依不同時間顯示的呈現方式,在過去,搜尋結果可能看不出來哪一筆是最新的資訊,現在可以依「過去一小時」、「過去一天」、「過去一週」及「過去一個月」的時間基準進行搜尋。幫你搜到部落格裡最新發表的內容

二、可以訂閱搜尋結果

常常關心某些資訊的朋友們,可以直接訂閱關鍵詞的搜尋結果,更快速獲得最新消息。舉例如果你最近很關心iPhone 4的相關資訊,只要搜尋「iPhone4」後訂閱,之後只要有新的有關「iPhone4」的部落格文章發表,你都可以從Rss裡看到。

 

三、與Yahoo!奇摩首頁搜尋合併

從Yahoo!奇摩首頁的搜尋也可以找到部落格文章內容了。從首頁搜尋後,點選上方的「部落格」後,就可以看到各家部落格平台的搜尋結果。

若想查詢Yahoo!奇摩部落格的搜尋結果,再點選「Yahoo!奇摩」就可以只查部落格的結果了。

 

備註:圖片搜尋功能的改版,目前工程人員仍在開發中,敬請見諒。

[公告]官方將針對隱形眼鏡、瞳孔放大片等商品文章進行刪除!

星期二, 8月 10th, 2010

親愛的網友,您好:
 
 近日收到衛生署及台北市衛生局來函,表示有會員利用部落格,大量散播隱形眼鏡、瞳孔放大片、角膜變色片等相關商品販售訊息。台北市衛生局表示,隱形眼鏡屬於醫療器材,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應先向行政院衛生署申請查驗登記,領有醫療器材許可證後才能製造、輸入。販賣醫療器材:必須要領有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之藥商才可販售,刊播醫療器材廣告:須於事先申請廣告核准後,才能依核准內容刊播廣告
 
 之前小子曾
公告過,在此再次提醒您,不要因一時疏忽觸犯法規!
 
 如果未辦理藥商販賣執照即於部落格、相簿販賣相關商品,可能將違反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被處以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之罰鍰。
 
 如果未領有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而於網路刊登隱形眼鏡廣告,則違反藥事法第六十五條規定:「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依同法第九十一條,將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之罰鍰。
 
 若未經許可,擅自由國外輸入該等醫療器材並販售,或意圖販售而刊登相關訊息者,亦可能違反藥事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之罰金。
 

 
相關法規:

藥事法第二十七條
 
 凡申請為藥商者,應申請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繳納執照費、領得許可執照後、方准營業;其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時,應辦理變更登記。
 
藥事法第八十四條
 
 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明知為前項之醫療器材而販賣、供應、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依前項規定處罰之。
 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為了避免各位會員遭受高額罰款及面臨牢獄之災。即日起,若發現部落格或相簿有上述內容,官方將逕行刪除,不另通知
 
 再次提醒您,除了自己不要張貼上傳相關圖文以外,也不要將您的相簿或部落格,提供其他人做上述的使用,否則,如果主管機關查獲您的文章或相簿有上述行為,您仍然有可能成為行為人的幫助犯,一樣會受到上開條文的處罰。
 


部落格小子關心您!

[公告]「從Yahoo!通訊錄中選取電子信箱」功能下架通知

星期三, 7月 14th, 2010

各位親愛的網友們大家好

原「邀請朋友」功能中的「從Yahoo!通訊錄中選取電子信箱」功能,由於系統功能調整之故不再提供,將於2010年7月27日起停止提供服務,屆時,您仍可以透過鍵入好友電子信箱的方式進行邀請,謝謝大家對此功能的愛用。



造成您的不便與困擾,敬請見諒!

部落格小子 敬上

[公告]線上繪圖功能下架通知

星期一, 5月 24th, 2010

各位親愛的網友們大家好

線上繪圖的功能由於系統功能調整之故不再提供,將於2010年6月9日起停止「繪圖板(線上繪圖)」服務,謝謝大家對此功能的愛用。

造成您的不便與困擾,敬請見諒!

部落格小子 敬上

[募集令] 第三屆,無名良品號招各位無名英雄!

星期五, 5月 21st, 2010
號外!!號外!!第三屆無名良品擴大舉辦,趕快上傳你的作品至無名良品活動,總獎金高達45萬元,不要猶豫了,趕快來報名!!

最熱血的創作者~快來加入無名良品III 你就是我們要找的明日之星!

無名良品活動分為三部分,網誌、相簿、影音。

網誌及相簿部分,Yahoo!奇摩部落格的格友們可以直接使用Yahoo!奇摩帳號進行登入後,選擇使用Yahoo!奇摩部落格來進行報名。

影音部分,需要開啟無名影音帳號,並將作品上傳至無名影音存放。

報名步驟請看活動網頁!網址

你還記得無名良品I的震撼, 無名良品II的熱血嗎?!
◎第一屆 無名良品 讓你成為大導演!
◎第二屆 無名良品 新銳導演就是你!
◎第三屆 無名良品 無名英雄讚出來!

我們先來介紹一下,第三屆無名良品活動資訊:

網誌部分分類─生活品味、文化創意、興趣嗜好、家庭生活、公共議題、行銷企宣 、校園記事,每一個類別各有一名得獎者。

相簿部分分類─人物攝影、風景旅遊、生活記錄 、紀實人文,每一個類別各有一名得獎者。

影音部分分類─ 劇情片、喜劇片、紀錄片、動畫片,每一個類別各有一名得獎者。
 
在地精神獎:三大類,各有一名得獎者。

明日之星獎:影音大類,將有兩名得獎者。

最高的網路人氣獎:每一分類各有兩名,共三十名。

詳細的得獎資訊,請參考活動辦法頁! 網址

以下為網友們十分關心的報名時間,還不趕快準備好你的壓箱作品,快來活動網頁報名!秀給我們瞧瞧!!
(報名時間:2010年5月18日 15時~2010年6月27日 23時止)

其他詳細資訊-
◎無名良品 網誌大類 官方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wretchguest
◎無名良品 相簿大類 官方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wretchphoto
◎無名良品 影音大類 官方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wretchvideo

快把以上加入你的最愛吧!隨時上來check, check...一定會有讓你驚喜的內容!



想要看看前兩屆的無名影音英雄們! 請參考以下-

第一屆 得獎作品名單 (點我看更多)


第二屆 得獎作品名單  (點我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