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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有錯

星期五, 2月 22nd, 2008
剛看了豔照門陳冠希的記者會 
請大家原諒共且讓這件事過去吧
這些原本應該是私人照片
卻因為犯罪的散發
讓大家遺忘了法律真正該制裁的是發照人
 
其實當我們做錯事時
自我的譴責已經很讓我們傷痛
這世界沒有人沒有犯過錯誤
而他們都付出相當代價了
我們又有甚麼資格制裁他們
 
就像死亡筆記本裡的奇樂
雖然殺的是犯人
但是
 
生命的尊重權是不容一個人獨自去判斷的
 
在生命之前
邪惡的、善良的、都該被人道對待
也因此奇樂在書裡最後並不是英雄
只是一個自大的自以為是的制裁者
 
我們都應該當漫畫裡的L
讓世界歸於平衡與和平
讓這些人的事件過去
並且讓他們好好的作品再次說服我們
 
很佩服陳冠希、阿嬌的勇敢面對
也不希望陳冠希退出
他才終於成熟
卻在付出代價後還要離開
那麼成熟的意義不是都失去了
加油!支持你們!